根据教育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实施意见》(粤教思[2003]26号)和《关于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的意见》(粤教思[2007]42号)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提升广东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水平,我校与华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合作举办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C证培训班。
其中,参加培训学生每人缴费培训费400元,食宿,交通费自理。本培训费标准已通过学校的非学历教育办班收费审批流程,现公示收费标准,收费在财务统一支付平台收取,不得私自收费。
特此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5月13日至5月16日(共3天)。
教育科学学院
202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