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18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发﹝2018﹞31号,(以下简称《条例》)。为深入推动《条例》的学习贯彻,根据学校党委的通知精神,教科院党委要求各党支部近期认真组织本支部的同志认真学习《条例》。
修订后的《条例》,是党中央根据新的形势、任务和要求,进一步扎紧管党治党制度笼子的重要利器,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各支部的党员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充分认识《条例》实施的重要意义,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坚定地把《条例》学习贯彻好,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快建设特色鲜明高水平技术师范大学建设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条例》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持问题导向,将党章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要求细化具体化,实现制度的与时俱进,使全面从严治党的思路举措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各支部书记要组织党员逐条学习,熟练掌握具体内容,牢记各项规定,把党的纪律刻印在心上、落实在具体行动上,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党委要求各党支部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精心组织实施。要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党员认真研读,营造浓厚的学习贯彻氛围。要把学习《条例》与学习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紧密结合起来,真正学深悟透、融会贯通。
从9月初开始,教科院党委深入学习贯彻《条例》学习研讨以各个支部为单位,以党课、支部学习研讨会等方式开展,并将有关学习研讨情况作为专题纳入今年教科院的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中。
首先是教科院党委以党委专题会议的形式集中学习新《条例》,从“一个思想”、“两个坚决维护”、“三个重点”、“四个意识”和“四种形态”等方面带领大家系统了解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重点还从新修订的背景、内容、落实意见三方面对《条例》进行了领学解读,要求读原文、记条规、悟实质、见行动。同时,教科院党委还要求学院全体党员干部要严格按照“条例”要求自己,用“条例”精神武装头脑,坚持率先垂范,永葆党员政治本色;其次,还要结合“条例”要求和自身工作实际,找准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制定措施,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从而进一步推进学院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学院教学改革发展的实干中。
在集中学习的基础上,教科院党委还第一时间将《条例》修订本发给每一名党员,通过学院微信平台转载了《条例》修订前后对照表,从学习领会入手,了解核心内容,掌握精神实质,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同时,教科院党委还将学习宣传《条例》纳入到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中。利用党支部“三会一课”、党支部书记微信群等平台进行推广。学习范围覆盖教科院党委全体党员干部,并结合实际贯穿到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执纪监督问责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在这次活动中广大党员都非常认真,也很有心得。
在9月25日,党政办公室支部学习讨论时,副厅级党员干部黄崴教授说:“党的十九大正式宣告我国进入新时代。新时代是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的伟大的时代。实现新时代的伟大梦想,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是关键保障。党中央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适应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通过对《条例》的学习,我认识到:首先深刻体会到《条例》充分反映和体现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目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发展面临复杂的新形势和艰巨的新任务,办好中国的事情,要依靠党,必须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明党的纪律,其中要更加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条例》对维护党中央的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具有重要作用。第二,深刻体会到,新《条例》充分体现了新时代党的纪律建设的新要求,具有时代性、针对性。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条例对在新时期如何从严管党和规范党员行为意义重大。第三,深刻领会到新《条例》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提供了行为规范和纪律规范。《条例》分“总则”“分则”“附则”3编、11章、142条。分别对指导思想、违纪与纪律处分、纪律处分运用规则、对违法犯罪党员的纪律处分等做出规定,对党员违反政治纪律、违反组织纪律、违反廉洁纪律、违反群众纪律、违反工作纪律、违反生活纪律等行为作出处分规定。这些规定为每个党员工作和生活立规矩,为每个党员行事做人提供了规范,对全面从严治党具有决定意义。第四,我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要时时刻刻牢记纪律要求,严格遵守党纪,坚决服从党纪,作执行党纪的模范!”
在9月25日,党政办公室支部学习讨论时,预备党员少数民族辅导员热依拉老师说:“在新时代,新形势下我们的各项工作便会遇到新的挑战。就如我们少数民族学生的管理而言,目前国际关系很严谨,意识形态斗争也越发激烈。因此少数民族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当中需要着重培养学生的爱国情怀,大局意识,加强各民族学生的文化认同感。打铁就得自身硬,我认为作为少数民族辅导员我必须得以身作则,不断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也真正做到理论联系实际,把每一项工作都落到实处,才能对得起信任我,给我这一切机会的党组织,面对学生也问心无愧。”
在9月29日,本科生第一党支部学习讨论时,教科院本科生关诗艺同学说:“《条例》充分体现了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落实了从严治党、党要管党的要求,强化违纪查处,为党纪"加码",在法律之前为党员划定纪律底线,使得纪律挺在了法律前面,比法律规定更加严格,对党员提出比老百姓更高的要求,不让党纪严于国法沦为空话,释放出全面从严治党,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所以,我作为一名党员,只有踏实工作,认真履行好自己的职责与义务,做好自己分内的事,才能够让自己的作用发挥到最大。同时,不断总结自己的工作经验与不足之处,不断学习,不断提高自身专业知识水平,以提高自己的工作潜力。只有更加的完善自我,严守法律法规,才能做一名合格的党员。”
在10月8日,研究生第二党支部学习讨论时,研究生何俊萍同学说:“目前互联网技术越来越先进,虽然公民的言论自由也大大放宽,但是我们也不能通过网络、报刊、讲座等方式去丑化党和国家的形象,也不能传播一些歪曲党史的事实。特别是微信公众号的一些推文,作为党员,我们更应该要去核实信息的真实性,不应哗众取宠、人云亦云,随意帮忙转发,要有自己的思考和判断标准。其次是,不谋私利。作为学生,如果我们有在党组织中担任职务、或是在班级担任班干部等,作为学生干部,我们更应该严格要求自己,不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而是兢兢业业,为身边的老师、同学服务,做好本职工作。最后一点就是,在生活纪律方面,我们不应该贪图享乐、追求低级的趣味,而是要明确自己的首要任务就是完成学业,平时多读书看报、多多关注新闻热点,加强政治修养学习,坚定理想信念。”
大家纷纷表示,要围绕学习贯彻《条例》学习研讨将有关学习研讨情况作为专题纳入今年教科院的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中。深刻认识《条例》修改的重大意义,完整把握其精神实质,加强党性锻炼,坚定理想信念,提升道德境界,自觉在廉洁自律方面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方面远离违纪红线。
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党委
2018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