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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教育科学学院职称评审推荐结果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4-19    作者:     来源:     点击:

根据《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0〕100号)《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3号)《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关于做好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23〕32号)等上级文件精神及学校职称评审系列文件要求,结合工作表现及组织考察情况,经教师个人申报、学院职称评审小组评审,拟推荐徐艳贞、谢德新、史丽晶、崔诣晨4位同志教授职称申报,李灵丽、曹宇星、肖孟琦、冯嘉慧、王竹君5位同志副教授职称申报,张利杰、林霜、吴玉洁、黄立、热依拉·艾比布力、骆明丹、黄石华、李平、赖晓嫣、李俊朝等10位同志讲师职称申报,袁炜、宁康、李一鸣、魏思美4位同志助教职称申报,袁琪同志助理实验师职称申报。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将以上人员2023年度职称评审材料放于教育科学学院办公室(东校区实验楼502室)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19日至4月25日。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方式向教育科学学院职称评审工作小组反映(接访地点及联系人:东校区实验楼502办公室,联系人:唐老师)。反映情况时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教育科学学院

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