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先进班集体评选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表彰政治过硬、品德优良、勤奋好学、积极进取、团结互助的先进班集体,促进校风学风建设,促进学生成长成才,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的适用范围为本校全日制本专科班级。
第二章 评选条件
第三条 在第1至第3学年,学校每学年按全校班级的10%进行评选。
第四条 先进班集体的评选,根据《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先进班集体考评指标(试行)》(见附件)的得分情况进行。
第五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先进班集体评选资格:
(一)班级成员有违反四项基本原则,参加非法组织,从事非法活动的;
(二)班级成员有违纪行为,被处以记过以上(含记过)处分的;
(三)在评选工作中弄虚作假的。
第三章 评选程序
第六条 先进班集体评选的具体程序如下:
(一)申报。各班级根据《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先进班集体考评指标(试行)》进行自评,全面总结本班的成绩和经验,并在每学年第一学期第7周前填写“先进班集体申报表”,连同先进事迹材料一式两份,上报所在学院。
(二)推荐。各学院对先进班集体的自评成绩和材料进行审查和评选,并按本学院10%的比例确定先进班集体候选班级(若该学院班级数少,按比例不足1个班的可推荐1个候选班级)并予公示。公示后,学院填写推荐意见,加盖公章,并于每学年第一学期第8周报学生处。
(三)审核。学生处对申报先进班集体材料进行审核。
(四)审批。学校召开工作会议,评选出先进班集体,予以表彰。
第七条 对被评为先进班集体的班级,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
第八条 申报先进班集体如弄虚作假,学校撤销其荣誉称号,收回荣誉证书,并视情节轻重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
附 则
第九条 本办法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原《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先进班集体评选实施办法》(广师院〔2015〕414号)同时废止。
附件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先进班集体考评参照指标(试行)
考核项目 |
考核内容 |
考核要求 |
评分办法 |
班级建设 (10分) |
组织建设(5分) |
健全班委会、党、团支部(2分) |
各项以满分为最高分,以0分为最低分,以0.5分为梯度增减
|
干部根据任职条件,经民主选举产生,按期改选,并能认真履行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起模范带头作用(3分) |
制度建设(5分) |
根据有关规定,结合班级实际,制订班级工作和活动计划、考勤办法,班级活动、经费管理等规章制度 |
学生教育 与管理 (40分) |
政治学习(4分) |
经常性开展各种形式的政治理论学习和思想教育,具有针对性、实效性,有计划、有总结 |
主题教育(4分) |
班会召开正常,每月开展至少1次主题教育活动,有记录 |
党团工作(4分) |
重视党团组织建设,党员、团员发展工作规范,党团教育活动有成效。 |
助困工作(4分) |
公正、公平、规范、及时地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失误率低,学生无异议 |
心理健康教育工作(4分) |
重视心理健康教育,做好心理健康教育各项工作 |
就业创业工作(4分) |
开展各项就业创业活动,做好就业创业工作 |
文化活动(4分) |
积极参加和组织校园文化活动 |
社会实践(4分) |
积极开展社会实践及志愿服务活动 |
宿舍管理(4分) |
积极开展学生文明宿舍创建活动;宿舍违纪率低 |
评奖评优(4分) |
公正、公平、规范、及时地开展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和评奖评优工作,失误率低,学生无异议 |
班风学风 建设成效 (50分)
|
组织发展(6分) |
班级学生要求入党热情高,递交入党申请书人数多,入党学生比例高,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较好 |
考级通过率(6分) |
学生四六级、计算机等级考试等通过率高 |
违纪率(6分) |
学生行为规范,诚信意识较强,违纪率低 |
考试成绩(6分) |
高分率高、补考率低 |
出勤率(6分) |
严抓考勤,学生上课出勤率高 |
获奖率(8分) |
学生积极参加各类科技、文化、艺术、体育等活动,获奖质量好,比例高 |
班级荣誉(6分) |
班级及学生在“七一”表彰、“五四”评优、文明宿舍评选等各类集体与个人评优表彰中获得荣誉比例高 |
班级档案(6分) |
班级档案信息完整,记录准确、详实,内容更新及时,能够反映班级学生的基本状况 |
附加项目 |
加分项目 |
学生做出特殊贡献,在社会上影响较大,为学校赢得荣誉 |
加1-2分/人次,累计不超过5分 |
结合班级实际和专业特点,创造性地开展具有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的工作,影响良好,并形成班级特色 |
加3分 |
减分项目 |
班级学生违纪率达8%以上 |
扣3分 |
班级学生上课迟到、早退、旷课现象严重 |
扣2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