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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后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4-08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学院:

2024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以下简称毕业论文)工作已进入后期阶段,为推动我校加强培养过程管理、强化质量文化建设、不断提升本科人才培养质量,各学院应严格做好毕业论文过程管理,严把质量关,确保我校毕业论文质量。现将2024届本科毕业论文相关后期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毕业论文查重工作与要求

(一)今年继续使用中国知网“大学生毕业论文管理系统”对2024届本科毕业论文进行检测,查重检测工作起止时间为:

4月8日至4月19日(具体操作见附件1)。

(二)检测的标准

R为文字复制比,是指被检测论文与非本人学术成果的文字重合字数占全文的百分比。检测结果仅作为判断参考依据,是否构成抄袭由二级学院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给出最终结论。

(三)指导教师务必对学生提交查重的论文进行严格审查把关,防止出现恶意修改论文的情况。同时,也要重点检查第1次查重不过,而第2次查重复制比很低的论文,是否存在恶意降重处理的情况。任何被恶意修改和恶意降重处理的论文一经发现,即不能参加第一次答辩,并且最终成绩不能评为中等及以上。指导教师对检查论文是否存在恶意修改行为负有最大责任。

(四)对于校内互检查重率超标的论文,由学院学术委员会判定是否存在抄袭行为,要有判定过程的会议记录和有关依据说明,判定材料需提交教务处备案。

(五)未通过“查重”的论文和未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提交进行“查重”的论文,若需参加第二次答辩,需再次进行查重,查重通过后,需2位评阅教师进行评审(其中1位须为该系主任或专业负责人,要重点甄别是否存在恶意修改论文行为),评阅分数均不低于60分才能进行二辩。

二、毕业论文的评阅和答辩工作

(一)各学院组织教师认真学习有关毕业论文的评阅与答辩等方面的教学文件,履行职责,严格按要求做好毕业论文评阅工作(系主任安排评阅教师、评阅教师评阅学生操作指引详见附件2、3)。

(二)为继续做好今年的教育部毕业论文抽检工作,答辩前需抽检送审校外专家,工作通知另发。

(三)各学院认真组织好学生的毕业论文答辩工作。

1、答辩前,各学院成立答辩委员会和答辩小组,负责整个毕业论文的答辩工作和相关成绩的评定。

2、各学院教学秘书应在答辩前,在毕业论文管理系统提前录入答辩安排等各项信息,包括答辩日期、地点、答辩组长、答辩组成员、答辩秘书(录入员)、答辩学生等,以便能随时进行查阅。

3、毕业论文经过查重、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评审通过、校级抽检通过、学院审批后,毕业生才能获得答辩资格。未参加答辩的学生不能获得毕业论文成绩和学分。对未能通过第一次答辩的学生,各学院需组织第二次答辩,二辩前,论文需再次“查重”检测合格并获学院审查通过。未通过第二次答辩的学生,本次毕业论文成绩记为不及格。

4、答辩工作于5月17日前完成。

三、毕业论文成绩评定

(一)毕业论文的初评总成绩应由指导教师、评阅人和答辩小组三部分的评分组成,三部分的权重分别为40%、30%和30%。三部分的成绩评定采用百分制记分,初评总成绩采用五级制记分(优秀≥90分、80分≤良好<90分、70≤中等<80分、60≤及格<70分、不及格<60分)。毕业论文的终评成绩由学院答辩委员会(通常由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兼)最终审定,学院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负责人(主席)审核签字。答辩不通过的论文,其终评成绩由答辩委员会评定为不及格。

(二)指导教师和评阅人意见应详细具体,要写出评分理由,指出论文优缺点。

(三)毕业论文成绩必须于5月20日前录入教务系统。

四、校级优秀毕业论文推荐

(一)各学院毕业论文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评选本院的优秀毕业论文,评选标准可参照《广东技术师范大学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指标(试行)》(附件5),并按各学院专业方向数量(同一专业师范非师范方向可各推荐一篇)推荐最具有代表性的优秀毕业论文作为校级优秀本科毕业论文,学校为作者及指导教师颁发奖状。优秀毕业论文检测重复率必须≤20%。

(二)入选优秀毕业论文,经指导教师审定后,由教学秘书于5月31日前在论文系统“推优管理”中完成推荐工作(具体操作详见附件4)。

五、毕业论文整理与归档

(一)毕业论文答辩结束后,各学院应及时通过中国知网上传学生毕业论文最终稿,最终稿须上传pdf文件。上传最终稿前,要再次进行论文查重检测,对查重率不达要求的论文,当作成绩不合格处理。上传终稿时间初定为5月20日-5月24日。

(二)2024届起每位参与本科毕业论文的学生将签署学位论文原创声明(附件6),放置于论文定稿封面页之后,并与论文定稿一同上传至系统。各学院应做好学位论文原创声明材料的检查和归档工作。

(三)毕业论文工作结束后,各学院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应对本届毕业论文工作的总体情况进行评析总结,填写《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评析与总结表》(附件7),并于6月7日前将扫描文档发送教务处邮箱gssjk@gpnu.edu.cn备案。

(四)各学院应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对学生毕业论文各项材料核实、整理、归档,确保毕业论文各项材料完整、规范、准确,所有纸质归档材料应该在二辩后一周内完成。毕业论文归档材料由各学院保存,保存期五年。除纸质形式的毕业论文及其相关材料一套外,还须通过论文管理系统保存所有电子文档和过程性材料(所有材料与纸质材料内容要保持一致,包括日期、教师和学生签名等)。

(五)归档材料

1.毕业论文(设计)原件;

2. 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

3.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

4.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表;

5.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记录表;

6.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记录;

7.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表;

8.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评析与总结表。

(六)所有毕业论文归档材料完成后,整个毕业论文工作才算完成。若学生未按规定完成材料的归档工作,将影响学位正常颁发。

六、其他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重视毕业论文工作的过程性监控与管理,务必按照进度要求在“大学生毕业论文管理系统”完成各阶段工作。

(二)教务处在各学院完成毕业论文工作后,会组织教学督导抽查各学院论文的完成质量情况,重点对论文查重版、最终稿与纸版论文进行比对检查,对查重结果复制比和校内互检结果异常(指超标、复制比为0%等)的论文进行严格审查,对三个评定成绩分数相差明显的论文进行检查,一旦发现存在不按规定和要求操作的、恶意修改论文行为的、弄虚作假的,将按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学生负责保证定稿的毕业论文和提交检测电子文档的一致性,任何为了应付查重检测而对电子文档所进行的恶意修改和处理的行为均视为作弊,一经发现,将取消答辩资格并由学校按照考试作弊行为进行处理。

(四)各学院应高度重视教育部毕业论文抽检工作,明确各方责任,学生作为直接责任人、指导教师作为第一责任人、学院分管领导作为主要责任人,学院负责人负主体责任。各方要全力做好毕业论文工作,确保论文抽检工作的顺利开展。如在教育部论文抽检工作中因工作不到位出问题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严肃处理。

联系人:张老师,38817784

邮箱:gssjk@gpnu.edu.cn


附件:

1.2024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查重检测方案

2.系主任安排评阅教师操作指引

3.评阅教师评阅学生操作指引

4.教学秘书推优管理操作指引

5.广东技术师范大学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指标(试行)

6.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学位论文写作声明和使用授权说明

7.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评析与总结表





教务处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