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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学前教育系关于征集2024年秋季学期集中实习单位的函

发布日期:2024-06-03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幼儿园、中职学校:

根据《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教育实习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我院拟于2024年8月下旬至9月上旬组织学前教育系本科生赴专业对口单位进行教育实习,相关安排如下:

一、实习时间

实习时间安排:2024年8月下旬至2024年12月中旬;

实习专业:21学前1-4班实习时间为16周、21学前5班实习时间为8周。

二、实习专业与学生数

本次实习学生为学前教育专业2021级本科生,学生数为167人。

三、集中实习单位遴选程序

1.实习单位申报。实习生接收单位于6月6日17:00前提交《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学前教育系2024年下半年本科师范实习生接收意愿登记表》(链接:https://www.wjx.cn/vm/PB7ev5m.aspx#)。

2.实习单位资料审核。学院将根据实习单位提交的单位资质、实习单位管理水平、实习环境、实习待遇与住宿条件等综合考量,确定实习生选派人数。优先满足已与本学院签订教育实习基地建设协议的实习单位接收实习生需求。

3.学生实习意愿填报。学生根据各幼儿园提交的资料、实习条件,填报实习单位意愿。

4.实习生名单反馈。各校外实习基地确定实习生人数和具体实习生名单后,将由实习指导教师将实习生名单反馈给各实习单位。

四、其他要求

根据教育部关于学生实习管理的相关规定和《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教育实习管理规定》,接收实习生的单位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实习岗位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要求,与学生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接收实习生的幼儿园需提供幼儿教师教学工作相关的实习岗位,中职学校需提供幼儿保育、早期教育、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等相关专业核心课程教学岗位,不得安排学生从事后勤服务等与教学无关的实习岗位。

(二)学生参加岗位实习前,学校、实习单位、学生三方须签订《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实习协议书》(附件1)。《实习协议书》于实习生报到当天签订后,由实习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交由实习指导教师带回本学院。

(三)实习单位不得通过中介机构或有偿代理组织参加遴选,要依法保障实习学生的基本权利,遵守国家关于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不得安排学生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有毒、易燃易爆,以及其他具有较高安全风险的实习;不得安排学生在法定节假日实习。

(四)未尽事宜,欢迎邮箱咨询黄老师,672133123@qq.com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

2024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