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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科学学院关于组织遴选师范生参加暑期“新师范”卓越教师训练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1-06    作者:     来源:     点击:

    为加强我院师范生的国际教育视野与教学实践能力,推动教师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广东省本科高校“新师范”建设指导委员会有关安排,我院拟选拔学生参加2026年暑期芬兰“新师范”卓越教师训练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标

    通过赴芬兰开展为期21天的教育交流与培训,深入了解芬兰教师教育体系、课程教学方法和教育创新实践,增强师范生的跨文化教学能力与专业素养,提升我院学生的全球视野和国际竞争力。

    二、出访时间

    2026年8月4日至8月24日

    三、访问地点

    芬兰坦佩雷市、赫尔辛基市

    四、交流内容

    训练营涵盖芬兰国家核心课程体系、STEAM教育、现象学习、户外与森林教育、戏剧教学法、课堂观摩与教学评估等模块,由芬兰坦佩雷应用科学大学组织实施。

    五、选拨对象

    教育科学学院在读本科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类研究生,共选拔4人。

    六、报名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遵纪守法,无违规违纪记录;

    2.学业成绩优秀,专业成绩排名位列年级前30%(需附成绩单);

    3.具备较好的英语听说交流能力,能适应全英文授课与交流环境;

    4.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意识和表达沟通能力。

    七、报名方式

    请报名者于2026年1月12日17:00前将《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学生赴芬兰交流学习报名表》《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学生赴芬兰交流学习报名表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hongjiarong@gpnu.edu.cn,报名表纸质版提交至第二实训楼501办公室李思慧老师处。

    八、活动费用

    1.学费:2100欧元/人

    2.杂费:住宿费、餐费、交通费2300欧元/人

    3.其它费用:机票签证、国际差旅、保险及在芬兰期间的个人支出(如行程以外的交通、膳食和景点门票等)视个人开销和航班情况而定。学费由参加者通过指定付款平台自行支付,付款需要在2026年4月15号前完成。

    九、其他说明

    本次交流属自费项目,包含学费、住宿、交通、保险等均由学生个人承担。如报名人数超出名额,将组织面试选拔,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教育科学学院

    2026年1月6日



    附件1: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学生赴芬兰交流学习报名表.docx

    附件2: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学生赴芬兰交流学习报名表汇总表.xlsx 
          附件3:芬兰坦佩雷应用科学大学2026年新师范教育暑期课安排初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