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研究生学习与研究任务重要时间节点(专业硕士3年)
发布日期:2017-11-29 作者: 来源: 点击:
工作任务及进度安排
日期 |
工作任务 |
相 关 要 求 |
第一学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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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学习 研究准备 |
完成相关课程学习任务,积累研究经验 |
第二学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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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学期 |
论文选题,撰写开题报告 开展实践环节工作 |
1.在导师指导下选题,并撰写开题报告 2.开展实践环节的实践案例研究、教育观察反思和教学专题研究(本实践环节可以在第三学年上学期之前完成,共6学分) |
下学期 4月上旬 |
提交开题报告 |
1.导师针对开题报告提出修改意见 2.研究生根据意见修改完善开题报告提交开题报告 |
4月中下旬 |
全日制硕士开题 |
由学院组织全日制研究生开题报告会 |
5月上旬 |
全日制硕士提交开题报告修改定稿 |
修改开题报告,将开题报告定稿双面打印两份,导师签字同意后,交给研究生教学秘书(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 |
5月下旬后 |
开展学位论文的相关研究工作 |
根据开题报告的规划与安排,在导师指导下,开展学位论文相关研究工作 |
第三学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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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5日前 |
完成论文初稿 |
1.提交论文初稿至导师 2.根据导师意见修改论文 |
3月上旬 |
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 |
1.按时提交答辩申请表且资格审核通过者 2.在职硕士研究生必须参加预答辩,未参加者不能进行最后答辩。 3全日制硕士预答辩由导师自行安排 4预答辩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
3月中旬 |
全体毕业研究生申请答辩登记、提交答辩资格审查表 |
1.研究生同学登录我院研究生教务信息平台系统(研究生网站主页右侧快速导航处)中的“申请论文答辩登记”进行登记,填写《广东技术师范学院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表》。 2.填写《答辩资格审查表》; 3.前次通过论文评审但没通过答辩者填写《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学位论文修改情况表》。 4.未按时登记或未提交资格审核表者视为自动放弃此次答辩。 |
3月下旬 |
硕士学位论文修改、导师审核签字 |
根据预答辩的意见和硕士学位论文撰写格式规范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 |
4月上旬 |
提交导师审核签字后的论文电子版 |
1.硕士学位论文须经导师审阅同意后方可提交,导师未签字不予受理(研究生秘书把关) 2.按研究生处要求提交电子版(参见《关于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申请学位审核工作的通知》),准备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 |
4月中旬 |
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 |
1.相关要求参见《关于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申请学位审核工作的通知》 |
4月中旬— 5月中旬 |
学位论文评阅与修改 |
1.研究生导师须在《研究生学位论文导师评审表》上写评语,明确表明是否同意答辩,导师不同意答辩则不予送审,并将《评审表》交给研究生教学秘书。 2.研究生处组织送审学位论文:研究生处组织实施,抽签决定学位论文送审名单,并于研究生处网站公布,具体时间研究生处安排。 3.二级学院组织审送学位论文:硕士点学术分委员会组织实施,未被学校组织送审的学位论文,送至校外专家进行匿名评阅。 4.送审论文提交:一律按匿名评审论文格式要求提交纸质版论文一式2份给研究生秘书。 研究生秘书收齐并检查匿名评审论文是否符合规范,提交至相关送审单位。 5.研究生秘书将评阅修改意见反馈给硕士研究生导师和硕士研究生本人。研究生按要求修改论文,并提交导师签字后的《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后修改情况表》。 6.论文评阅不合格者不能参加答辩。 |
4月下旬 |
落实答辩小组人员 名单 |
确定答辩时间、地点,制定答辩方案等,上报研究生处备案。 |
5 月中下旬 |
全日制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 |
1.研究生秘书做好答辩相关资料的准备工作 2.具体方案及要求另行通知 3.研究生秘书按研究生处的要求提交相关档案资料至研究生处 |
6月初 |
在职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 |
1.研究生秘书做好答辩相关资料的准备工作 2.具体方案及要求另行通知 |
6月上旬 |
召开硕士点学术(学位)分委员会会议 |
1.研究生秘书做好相关资料准备 2.通过建议授予硕士学位研究生名单 3.研究生秘书将相关资料移交研究生处 |
6月中旬 |
提交相关文档资料 |
1.提交《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后修改情况表》至研究生秘书 2.按要求提交硕士学位论文纸质版及电子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