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研究生院发布的《关于制定2021年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研究生导师岗位管理办法》(广师大〔2020〕24号)、《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研究生导师遴选办法》(广师大〔2020〕214号)、《广东技术师范大学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试行)》(广师大党委〔2019〕116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2021年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方案》予以公示,详情请点击此处下载附件。
公示期内,若有异议,以书面形式向学院反映情况(个人反映情况须署真实姓名,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本单位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公示期:4月2日—4月7日(不含清明假期)。
联系人:刘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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