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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研究生实践环节工作指引

发布日期:2020-07-15    作者:     来源:     点击:

 

         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一)、 学术硕士研究生

学术硕士研究生实践主要包括学术活动、教学实践、社会实践等。

1.学术活动方面,具体要求见《学术交流与文献阅读》。在答辩前一学期末将《学术交流与文献阅读》书面材料交给研究生秘书存档。

2.教学实践由研究生导师具体安排。教学实践一般安排本科生有关课程的授课、辅导、答疑、作业批改等,承担至少32学时的教学或教辅工作(其中教学工作量在6学时以上)。导师负责对其工作态度和教学效果等进行考核。在答辩前一学期末将导师签字认可的《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教学实践报告》交给研究生秘书存档。

3.社会实践时间不得少于一个月,包括科研实践、实地调研等。在答辩前一学期末将导师签字认可的《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社会实践报告》交给研究生秘书存档。

 (二)、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校外实践需在基础教育学校开展,包括教育见习4周,教育实习20周和教育研习4周。

1.教育见习

教育见习由学院统一组织,见习指导教师需在开课学期第一周根据《教育硕士实习基地负责人与联系人》中的信息联系见习学校,确定见习学生分配,并指导学生填写《研究生教育见习手册》和《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教育见习考核样表》。

2.教育实习

原则上,教育实习由学院统一组织,实习指导教师需在开课学期第一周根据《教育硕士实习基地负责人与联系人》中的信息联系实习学校,确定实习学生分配,填写《研究生开展实习介绍信》、《广东技术师范大学20**年度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情况汇总表》、《教科院研究生实习经费预算表》,并指导学生填写《研究生教育实习手册》、《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教育实习考核样表》、《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教育实习过程性资料》。

需要自主开展实习的研究生,须根据《研究生自主实习申请要求》将相关材料在正式实习前一个学期的期末交到学院,逾期不予受理。

3.教育研习

教育研习由研究生指导老师安排,研究生须在答辩前一学期末提交《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教育研习成绩鉴定样表》给研究生秘书存档。教育研习内容即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理论对教师职业的专业化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进行分析、探讨和研究,通过理论分析与教学实践提高反思能力和研究能力,提升职业技能水平,以便更好地适应将来的教师工作。

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践包括实践案例研究、教育观察反思和教学专题研究,需在基础教育学校开展,由研究生自行完成,并在答辩前一学期末提交相应材料给研究生秘书存档。

1.实践案例研究:研究自身教学或管理实践,撰写《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实践案例研究报告》。

2.教育观察反思:进行课堂观察或教育活动观察,完成至少10个详细的《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观察反思报告》,并附相应的完整教育观察视频刻制的光盘材料。

3.教学专题研究:针对现代教育技术的教育教学实践问题开展专题研究,形成不少于5000字的《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学专题研究报告》。

相关下载:

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研究生实践环节工作指引

(非全日制教育硕士)硕士研究生实践材料

(全日制教育硕士)硕士研究生实践材料

(全日制学术硕士)硕士研究生实践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