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研究生导师遴选办法》(广师大〔2023〕71号)、《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研究生导师岗位管理办法》(广师大〔2023〕72号)系列文件精神及要求,经教师个人申报以及培养单位审核,各二级学院互审后,教育硕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于2023年5月12日对申请导师资格的教师进行了评审表决,同意郭腾飞等73名教师申请教育硕士专硕导师资格的申报,同意龙建佑等36名教师申请校外实践导师资格的申报,并报送研究生院,推荐至校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进行评审。具体推荐名单请看附件1和2。
公示时间从2023年5月12日至5月15日。若对推荐名单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教育硕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反映(受理人:蓝老师,13432020227,东校区实验楼604)。反映情况时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教育硕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2023年5月12日
附件1:2023年教育硕士点拟新增硕士研究生导师推荐名单(专业学位)-73人
附件2:2023年教育硕士点拟新增硕士研究生导师推荐名单(校外实践导师)-3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