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研究生导师遴选办法》(广师大〔2024〕50号)、《广东技术师范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行业导师遴选与管理办法》(广师大〔2024〕111号)、《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研究生导师岗位管理办法》(广师大〔2024〕52号)系列文件精神及要求,经教师个人申报以及培养单位审核,教育硕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于2024年10月30日对申请导师资格的教师进行了评审表决,同意马东影等55名教师申请教育硕士导师资格、卢蔼玲等38位教师申请教育硕士校外行业导师的申报,并报送研究生院,推荐至校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进行评审。具体推荐名单请看附件。
公示时间从2024年10月30日至11月1日。若对推荐名单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教育科学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反映(受理人:洪老师,15521002348,东校区实验楼502)。反映情况时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教育硕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2024年10月30日
教育硕士-5.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新增导师推荐名单(专业学位).xls
教育硕士-2.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新增导师推荐表(校外行业导师).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