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研究生院《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广师大【2021】261号)文件要求,同时结合我院学生实际情况。对学术硕士学位申请的科研成果做以下要求。
1.学术硕士在进行毕业生资格审查时,必须以第一作者在本学科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至少发表1篇学术论文。
2.学位申请人排名第二位的,若第一作者为其导师,视为学位申请人排名第一位。
3.学位申请人的科研成果为教育学学科领域范畴,学位申请人的第一署名单位应为广东技术师范大学。
4.论文字数要求为3000字及以上。
5.所发表学术期刊必须同时具备ISSN和CN编号。
6.所发表学术期刊必须为正刊。
7.所发表论文需在以下数据库可检索:中国知网中文数据库、维普、万方。若仅可在维普或万方检索,需同时提供纸质出版物佐证。
教育科学学院
2023年10月19日